顯【戌集下】【頁部】 康熙筆画:23画,部外筆画:14画
〔古文〕㬎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呼典切,音憲。《爾雅·釋詁》光也。
又見也。《玉篇》明也,覿也,著也。《書·泰誓》天有顯道,厥類惟彰。《傳》言天有明道,其義類惟明。
又達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五年》是求顯也。《孟子》而未嘗有顯者來。《疏》言未嘗有富貴顯達者來家中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周卿顯甫。
又《正韻》曉見切,音韅。覿也。
又人名。《禮·檀弓》子顯致命于穆公。《釋文》顯,呼遍切。
又叶馨煙切,音羶。《郭璞·朝鮮贊》箕子避商,自朝鮮。善者所壯,豈有隱顯。《說文》顯,頭明飾也。从頁㬎聲。俗作,非。
顯【卷九】【頁部】
頭明飾也。从頁㬎聲。呼典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㬎,古以爲顯字,故从㬎聲。
(顯)頭朙飾也。故字从頁。飾者、妝也。女部曰妝、飾也是也。頭明飾者、冕弁充耳之類。引伸爲凡明之偁。按㬎謂衆明。顯本主謂頭明飾。乃顯專行而㬎廢矣。日部㬎下曰。古文以爲顯字。由今字假顯爲㬎。乃謂古文假㬎爲顯也。此古今字之變遷。所必當深究也。从。㬎聲。此舉形聲包會意。呼典切。十四部。
◎ 粤语:hin2